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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第1/2页)
  
  第十章
  
  这次的乡下之行,让黄亚萍收获满满,意外和惊喜并存。这是她未曾预料到的。她最初的目的只是想要在临走前见一见高加林,顺便送一些书,为他们不得始终的“爱情”划上个无奈的悲剧休止符。
  
  她没有想过其它的。没有想过会因此跟陕北民歌结下不解之缘,没有想过能和巧珍——这个高加林的“前女友”和解,并因此而成为精神意义上的挚友。是的,她是这么认为的。她们或许在未来的人生里将永不再见,但是,她在内心里已经承认了她,她在灵魂里把自己和她划归为可以心灵相通的一类人。
  
  在此之前,她承认她对她充满好奇,是什么力量让她对高加林义无反顾,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她们都共同爱过高加林,可高加林在她们的人生中只是一个过客。她即将回南京了,未来,形同陌路,她甚至连恨她的资本都没有。陕北和南京,相距太远,以后,高加林的死活都与她无关了。而这个被高加林伤害过的农村女人,她已经结婚了。她不恨他,她不顾一切的在帮助他,顶住世俗的攻击而保全他,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承受多大的压力。她只是一个不识字的农村女人,要多大的胸襟和情怀才能盛得下。
  
  人们往往把“狭隘”安放在没有文化,见识浅薄的农村人身上。他们没读过多少书,没机会走州过县,眼里能见的,只有自己村庄,稍远一点的,就是乡镇,或者县城,巴掌大的一块天,一辈子就在这个小小的区域里坐井观天,能有多大的格局。所以,偏见就在这种固化思想的放大下被安放在无辜的农民身上,以为他们天生小气,爱记仇,报复心强。
  
  可是,发生在这个女人身上的迷,却一度让她费解。她想破解,然而她也知道,能接近她就很不容易了,何谈了解。她原本不抱希望,大概也只能带着遗憾离开这个她曾经生活六个年头的黄土高原,离开这个谜一样的女子。
  
  在一通交流之后,她不这样认为了,也释然了。她重新认识到“敬仰”这个词的深刻含义。是的,敬仰,区别于爱和喜欢,带着虔诚和神圣,以及向往。不好解释,大概是一种伸手可及的高度,却一辈子触摸不到,在将得未得之间,就像巧珍和加林。所以只能用尊敬仰慕来取而代之。她感动于他们的故事,这个傻女子,用那么多年的“单相思”来爱恋高加林,却被她与高加林一个来月的相处轻轻松松夺走。
  
  创造这个伟大词汇的祖先大概也不会想到,一个平平淡淡,简简单单的词汇,会被若干年后,陕北高原上一个普通的女子,没上过一天学的女子,诠释到如此的极致。哦,上天,你创造万物,你又能理解万物的思想?
  
  花草树木、鸟兽虫鱼,谁说它们的生命是固定的,春天百花盛开,秋天硕果累累;春天孕育生命,夏秋鱼虾满池。简单的生命循环,我们都没法搞懂。何况有思想、有意识的聪明人类。
  
  至此,她对她的愧疚是真诚的。同样拿“敬仰”这个词汇来举例,她现在对高加林所做的一切难道又不是敬仰的力量吗?她不止对高加林敬仰,她对这个农村女子也敬仰起来。
  
  她此行最大的收获,就是得到了巧珍的原谅。然后为了这个共同爱过的男人,结盟成一条战线上的战友,分而击之,分别去攻破高加林和巧玲这两个堡垒,再将他们重组,试图为他们组成全新的家庭。
  
  两个曾经都为了高加林而为情所伤的女人,避开巧玲,密谋起出卖巧玲的事,要把她推给高加林。她们甚至都不问巧玲愿不愿意,就替她作了主。想起两人的“阴谋”,她就忍不住暗暗发笑,有种成就感溢满心头,她可以放心地陪父母回南京了。加油吧,加林,改革开放的新主人。为啥要开放,我们的思想都被禁锢得久了,是时候卸下桎梏我们的枷锁,好好活人了。
  
  在回老家的路途上,她一面对故乡南京心向往之,一半的灵魂却留在了陕北高原,留在了高家村,这个偏僻的小小山村。
  
  她此时拿出记事本,上面密密麻麻记满了乡亲们唱给她的信天游歌谣,她一边摇头晃脑,一边轻轻地哼唱起来,惹来父母无比惊异的夸张表情,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小宝贝下了一趟农村,倒究是中了怎么样的邪,这是丢了魂魄的表现啊!一辈子只信仰共产主义的老军人似乎也迷信了。
  
  亚萍不管他们,自顾自陶醉在信天游曲调的古韵里。她翻看着自己的手抄本,视若珍宝一般。
  
  乡村是民歌的故乡,田野是民歌灵魂的栖息之所。
  
  城市相对于陕北高原而言几乎不存在,集市是陕北民众的聚集场所。在这个场所里,人们不会拒绝陕北民歌,相反,他们可能为陕北民歌的传唱和相互交流提供了平台和契机。
  
  民歌,就是民众的歌曲,这个民众不包括城市市民,它专指乡村里的农民。
  
  陕北民歌,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之歌。农民生活在乡村里,生活在田野里,生活在无拘无束的空间,而且大多数还可能生活在人烟稀少的地方。正是由于空间的广袤、人烟的稀疏,才成了民歌放飞的地方。放飞民歌是一种交流,这种交流可能指向不明确,大部分含有模糊性,还带有一定的隐喻和暗示性。这种交流往往不能直接用“我爱你”来表达,即使是男女之间也很少用这种语言。他们似乎更趋向于用文学的语言表达,说民歌是一种文学就是指它的语言具有审美性。“羊肚子手巾三道道蓝,见面面容易拉话话难。”这种“拉话话难”,一是指能看见,但互相之间的拉话听不见。二人之间的“拉话”是私密的。是仅仅能让二者听到的低声倾诉,不能高声,不能让第三者听见。二则这种“拉话话难”指的是难以说出口。受封建道德礼教影响,男女之间见面都不容易,见了面未语脸先红透,那些对对方的倾慕只能表现在眼神里和不由自主的行动上,要大胆地明显地说出来是不容易的。民歌在这个时候往往以一种受众不明并带有某些挑逗性的试水石被抛出来。“崖畔上开花崖畔上红,什么人留下个人想人。”
  
  这是唱给所有人听的,也是唱给对面的有情人听的。如果没有情,对方是不会继续也不会有任何行动表示的;如果有情,要么以行动迎接,要么以歌声对答。“骑上个骆驼峰头头高,人里头就数咱二人好。”这些歌曲都是陕北男女面对任何观众唱的,但在特定的环境下,一男一女望得见的情态下,双方对歌,那就有了特定的含义。
  
  之前,在县城郊外的一块平地,每逢赶集天,就会从四面八方汇聚起一群农民,在那儿传唱歌谣。那时候的亚萍,跟世俗的城里人一样,不屑于与他们交往,姐呀妹呀,三哥哥四妹子的,感觉那么的粗鄙好笑。现在想起来,当初的自己才是多么的无知。错过了多少接触陕北民歌的机会,自己才是那个最浅薄无知的人。
  
  亚萍一首首浏览过来,仔细分析着乡亲们给她的解说。突然间就完全理解通透了。生活锻炼了农民,农民成就了艺术,艺术美化了世界,谁说这只是乡野俚言,何愁这样的歌不会大力宏扬。
  
  在所有的信天游曲调里,她还是更喜欢巧珍唱给加林的歌:“……上河里(哪个)鸭子下河里鹅,一对对(哪个)毛眼眼望哥哥……”,那种野性,那种炽烈的爱恋,火辣辣般汹涌而来,这哪是在表情达意,这简直就是飞蛾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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