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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学校食堂

211 学校食堂 (第1/2页)
  
  “喂,昭齐。”
  
  前几日刚被父亲数落过了,叶昭齐本来是下定决心,这几天要小心从事,尤其是父亲在校上学的这一周内,也要顾惜父亲的面子,让他知道自己的劝诫并非没有效果,因而早上上完了自己在扫盲班的课程后,虽然先到了食堂,但却没有立刻坐下就餐,而是在物色一处空余的桌子,想着给家人们先占着——她们这帮人几乎都在学校做老师,若真要凑在一起吃饭,那非得有一个大条桌不可。
  
  只是如今恰逢午饭时分,除了老师之外,还有很多学生是花钱买了餐票,也来食堂吃饭,空桌并不太多,而她新结识的朋友钟灵慧正在挥手叫她,脸上也是笑靥如花,诚意可感,叶昭齐略一犹豫,也就走了过去笑道,“你今日来得倒早!”
  
  “快去打饭吧!”钟灵慧把她肩上的书包放到自己身边,“我给你占着座呢!”
  
  买活军这里,是很流行东家管饭的,官府给吏目管一顿饭,而学校也给老师管一顿饭,从前人口少的时候,管理办法较为粗放,到点了去吃就好,如今人多了,而且造纸厂、印刷技术都上来了,便改为发餐票,餐票用的纸,都是报纸所用的特种纸张,而上头的油墨颜色也较为特殊,是外间少见的,如此,可减去被仿造的危险。
  
  只要是在学校里登记了的老师,每个月都发三十张餐票,可以自行调剂,譬如叶仲韶,他去乡下教书的时候,那顿饭是乡下人家管的,多数都是尽力筹办,也不能说是吃得很差,回到城里之后这一周,又可以顿顿都在食堂吃,多少也算是得了一些便宜,若是不爱吃食堂的饭,也可以把餐票转赠旁人,或者卖了拿钱,三十张餐票如今市价是一百文,多多少少也算是不无小补了。
  
  不过,叶仲韶自然是不会转卖了餐票的,他多了的餐票都是给妻子支配,沈宛君心疼孩子们,有时也会多给叶昭齐几张,让她偶尔多打一个荤菜——餐票是这样,进门时先撕了一半,随后白饭、小菜,这是随便吃饱的,盛多少次都可以,但去打荤菜、炒菜的时候,便会再撕一次,把餐票撕走一半作废,离去的时候,再把撕走的一半投入玻璃箱中,两道门一进一出,十分严格,想要混入吃白饭,这是不成的。而若是嘴馋,想吃两个荤菜,那便是要两张餐票了,等于是略亏了第二张餐票本来可以管的主食部分。
  
  若是想要用餐票带饭离去,那也是可以的,在食堂外还有一个窗口,用荷叶包的米饭、咸菜,都是做好的,量比一个人能吃的略多,荤菜则凭水牌自选,现打出热腾腾的一份来,也是荷叶包了,让他带走。有些家境贫困的老师,多是带走回家,由一家人分食——如今这市面上,土豆是多的,而且很便宜,自家烫点青菜,再备些咸菜,蒸个土豆,食堂里的白饭带回去,和土豆混在一块,加一点油盐,加一个蛋,加荤菜重烩,便是土豆菜饭,自家所费无几,便是很体面的三四口之家的一顿晚餐了。
  
  叶家这里,祖母、父母、昭齐、云期、声期、威期,姑且不论报酬如何,都是有餐票的,蕙绸、开期二人则无,不过两人食量也小,不论是祖母、母亲还是三个兄弟,打包回家的话,随便匀一抿子也够他们吃的了。叶家人在吃食上是没有受什么委屈,也没有太多花销的,若不是中午来往住处不太方便,最划算的做法,应该是由一人拿了全家的餐票来,打了回家共享,一天支出个六份餐票,便足够老老小小丰丰富富地吃两顿的了。
  
  今日食堂的饭是丰富的,天气越冷,荤菜的种类就越多,他们来时刚八月,中午还是热的,荤菜便以鸡蛋、咸肉为主,明显是害怕原料不能保鲜,现在天气彻底冷下来了,餐桌上就出现了鸡肉、猪肉,甚至还有海鲜了,烧淡菜天天都有,花蛤拿来做汤,这都是很廉宜的海鲜,味道也颇不错,上次居然还有铺了花蛤肉的蒸蛋,这可是精细菜,来得晚了可都打不着。听说再冷一点,甚至会有炸鸡翅、炸鸡架也不一定。
  
  叶昭齐虽然爱吃海鲜,但却嫌海鲜中壳子占得太多,不够划算,因此还是打了一份红烧鸡回来,又拿了蒸葵菜、炒小青菜,并一碗白饭,一碟榨菜,回到钟灵慧身边坐下,再看餐厅里,还是没有亲人的身影,便知道他们大概是去窗口打饭回家,和弟妹们一起吃了。她心里不觉有一丝歉疚——一是因为因为她的胃口也不算太大,在这里吃饭,吃的米粮总是不如带走的多,没有把餐票的价值‘最大化’,在算学上是不划算的;二自然是因为自己不够顾家,没有像父母、祖母乃至几个兄弟一般,行动都想着家中的弟妹。
  
  但在昭齐来说,她又的确不想中午回家一趟,如此来回走路,即便是加快速度,在路上也要花费大约半小时,昭齐比较喜欢在食堂吃一顿,随后返回工位自习,她觉得白日天光实在是不可辜负的,为了些许粮食,多花半小时,其实也是一种浪费——如若她每一次都能考第一的话,每个月便等于除了本来的一两银子之外,还能有二两银子的收入,昭齐愿意把二两银子给弟妹们零花一些,以此来补偿自己每日都在学校,中午也不返家吃饭带来的亏欠。
  
  毕竟,每天中午,在学校里难得无人而僻静的时候,不论是小憩,还是抓紧时间预习下午的课程,都是再好也不过的了。叶昭齐很注意保护自己的眼力,不愿在烛光下看书,生怕看出近视眼来,要配眼镜,一个更贵,还一个便不雅相了,因此她虽然总有点过意不去,但也只能尽力地吃着午饭,至少要把荤菜吃完,至少让它的价值最大化,不至于形成更进一步的浪费。
  
  “天气是越来越冷了。”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钟灵慧闲聊着,她们不但是同事,而且也是同学,虽然出身不同,但来到这里的初衷是相似的——都是来放脚的。钟灵慧的父亲是个开明的生员,之江老家也有几顷地,又做生丝生意,家境是颇富裕的,他们家几代都是单传,曾祖父是进士,到祖父这里,只考了个举人,钟灵慧的父亲便只能考生员了。
  
  钟生员纳了几房妻妾,也只勉强生了一儿一女算是站住的,他觉得儿子比自己还笨,倒是女儿颇为伶俐,本想着是为她谋一门高亲,以后能略照拂娘家,至少生意别被族里侵吞了去,谁知道这几年买活军声势旺起来了,又兴发出了许多新规矩,钟生员一看,倒是正中下怀,便把钟灵慧送到这里来,自己也在这里陪着做生意。
  
  钟灵慧在这里,第一个放脚,第二个要叫她好好读书,如此做两手准备,若是将来买活军取了之江呢,那就把地都低价卖了,叫女儿去考吏目,而若是买活军始终只在福建经营,女儿又发展得好,那就专在这里做生丝生意,叫她把生意继承过去,再招个婿来——甚至于不招婿,只找个伶俐的男子生个孩儿,也传承钟家的香火,这也是极好的。儿子就叫他继承了之江那里的地,怎么也能衣食无忧过一辈子,且地又不比生意,是不容易败的,如此两全其美,岂不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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