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二章 闫妮妮 (第1/2页)
饭店内。
我提前的十分钟赶到,我来到时,李彦秋已经到了。
他不是一个人而来,在他身边还坐着一个女人。
女人打扮得很时尚,长相漂亮,鹅蛋脸,五官精致,气质也极佳,一看就是从小出生在名门望族。
有些人的气质,那是与生俱来,是从小家庭磨炼出来的。
李彦秋的女伴,就属于这类人。
同样,张赫也是这类人。
“秋哥,来得够早了啊,哈哈哈。”
我走进包厢,冲着李彦秋呵呵一笑,目光随即看向他身旁女人。
“我们也刚到。”李彦秋起身说。
“这位就是你常常提起的女朋友吧?”我笑着问。
我特意加上了常常提起,目的呢,就是让女人感受到她在李彦秋心中的重要位置。
一个男人,如果总在外面提及自己的女人,那觉得是真爱。
不然的话,大多数男人都喜欢在外面装作单身。
“对,给你介绍一下,闫妮妮。”李彦秋为我介绍道。
他们这个地区,姓闫的还真不少。
“妮妮,这位是李喜东,东哥。”李彦秋也将我的身份介绍给她。
“早就听秋哥提起过你,年轻人的楷模,今日一见,名不虚传。”闫妮妮温柔大方饶过李彦秋,走到我面前主动伸出手。
这就是大家闺秀。
混江湖的,普遍都是大老粗,没什么文化的人寻一条生路,大多数人对于礼节都不懂。
隔人握手的事情,在江湖上时常发生。
实际上,隔人握手是一种对中间人特别不礼貌,不重视的行为。
这种礼仪,大多数人都没学过,都不懂。
我知道这些礼节,还是秦梦雨跟我讲的。
她特意绕过李彦秋,走到我身边握手,一个小细节就能看出这个人的涵养。
“什么年轻人的楷模,我照比你家秋哥还差一些呀,哈哈。”我轻轻握了一下闫妮妮的几根手指。
并没有像跟男人握手那样的全握,这也是一种礼节。
闫妮妮也是一个健谈的人,从跟她聊得几句便能得知。
但在接下来我跟李彦秋在饭桌上的谈论中,她却很少开口插嘴。
男人之间谈事,女人就应该这样。
有些女人,喜欢在男人谈事的时候,乱插嘴,发表她自己的观点,好像是在彰显自己,其实是一种非常让人讨厌的行为。
还给自己和自己男人掉价。
这顿饭,我们吃得很愉快,就是一次朋友相聚。
在饭桌上,我们彼此都没有讨论江湖。
酒足饭饱,我和李彦秋通过去了卫生间,站在小便池前,两个大男人才说起了正事。
“秋哥,今晚我要离开浔江口,去一趟上海,长沙路的这些生意,你得多费心了。”我说。
“都是兄弟,不用说那么外道。”
李彦秋爽快的答应,询问道:“你大概去几天?”
“快则三四天,慢则一礼拜吧。”
从浔江口到上海,一千二百公里,来回两千四百公里,日夜兼程,中途不休息的话,路程就要一天一宿。
将近一年没见到民叔,我去一趟,肯定还要陪他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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